徵信法律問題

如何安全抓姦?

一、外遇蒐證:

外遇調查,徵信社是協助客戶確認所(指定對象或伴侶)是否真有背叛婚姻的行為,並確認第三者身份,而外遇蒐證,徵信公司主要工作在於直接證物之採集,以能證明發生性行為的證據為主,過程中必須查明外遇雙方是否確實有下列行為:

  1. 使用過沾有雙方分泌物及精液的保險套。
  2. 擦拭體液及精液的的衛生紙。
  3. 談論兩人性行為的鹹濕對話或文書。
  4. 自拍性愛畫面。
  5. 捉姦時拍到兩人疑似交媾的畫面。
  6. 其他能明顯證明性器官接合的證據。

二、確定做愛周期與發生地點:

捉姦過程不容有任何失誤,切記掌握外遇男女在民宅、套房、賓館、汽車旅館、車床族等不同做愛的地點習性,才能執行有效率地縝密佈局進行完美抓姦任務。

三、抓姦當天的準備工作:

突擊通姦地點時,首先要到當地管轄派出所報案,請警方派遣警員偕同一起抓姦。在通姦現場千萬不可以破門而入,這樣的行為會讓被抓的人有機會反咬一口,告抓姦的當事人和徵信社人員侵入民宅罪。全程都必須有員警陪同,進入捉姦現場後要請徵信社工作人員蒐集現場的衛生紙、精液、毛髮、男女內衣褲、床單…等,而且所有過程都需要錄音、錄影存證,確保抓姦在床程序合法及正當性。

四、司法程序:

外遇通姦被抓姦之兩人與合法配偶三方,到警局作筆錄的流程,請個律師陪同您,幫你解決和調解包括:孩子監護權、夫妻雙方是否協議離婚,贍養費如何給?給多少?如何支付?以及在民法上,對外遇男女要求精神上或名義上的賠償等問題,以確保婚姻之合法配偶的權益。

五、注意事項:

抓姦講求的是證據,你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所以捉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從事性行為,或是有錄影也可以(但是礙於證據取得是否有妨礙秘密罪嫌,取得通姦罪證據與法庭訴訟說詞非常重要),加上抓姦時有照片或者外遇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沒穿衣服也可以,反正就是要讓法官確信兩人之間確有發生性關係。

通姦的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發生性行為,也就是說要兩人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才構成通姦罪,而與人通姦的配偶之另一方才可進行抓姦之合法行為。

相關法條參考:

夫妻互負貞操的義務,故如配偶之一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即屬通姦行為。有配偶之人外遇通姦,違反了夫妻間應守的的貞操義務,其需付法律責任如下:

  1. 觸犯刑法第二三九條的通(相)姦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本罪須告訴乃論刑法第245條第一項),且非配偶不得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二項),但如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告訴(刑法第245條第二項)。又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2.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得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一項),但本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
  3. 通姦者與相姦者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對於配偶之他方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1後段、第185條、第195條)。
  4. 構成配偶之他方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民法第1001條但書),若通姦者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配偶之他方得以此正當理由而抗辯主張不負同居義務。
  5. 配偶之他方得請求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並得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及贍養費(民法第1056條、第1057條)。

所謂「通姦」,係指和姦而言,即雙方同意姦淫。所謂「與人通姦」,係指與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通姦而言,且必須異性間的性行為,如在同性之間,僅能發生猥褻行為,不能論以本罪。至與配偶和姦的第三人(小三/小王),則為相姦者。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觸犯刑法第239條前段之通姦罪;與配偶和姦之第三人,觸犯刑法第239條後段之相姦罪,兩者均係侵害他人的法益,干擾正常的性生活秩序,足以破壞社會上的善良風俗,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徵信社調查員須注意事項

刑法第二八章妨害秘密罪:

第315-1條: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窺視及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