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法律問題

通姦罪除罪化,不代表通姦行為「免責」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容許人們違反婚姻忠誠的通姦行為,先進國家的法律定義人們的通姦行為屬於民事侵權的範疇,即侵害配偶權。

立委的解讀最貼切易懂「 偷吃不用關,賠錢洗門風 」,簡言之就是通姦沒有刑責,但是還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通姦不容易定罪,即使證據確鑿判決的刑度也不會超過6個月,幾乎不可能被關。通常在妨害家庭通姦罪審理期間更容易造成夫妻之間再進一步的「決裂」,兩方的原生家庭也遭受極大的影響,往往就此以後老死不相往來。

無辜的孩子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夫妻中的任一方背叛婚姻忠誠,鮮少遭受心靈創傷的受害者會低調處理這件事情。

發現配偶疑似外遇的徵兆或跡象,就會情緒失控地找配偶理論,偷腥的人或說謊掩飾自己的錯誤行為。當證據攤開的那一刻勢必大吵一架,這是給孩子最壞的錯誤示範,深深影響著孩子未來處理事情的「手段」。

配偶通姦的戰火會延續到離婚後,更劇烈的對抗加諸在子女身上。父母雙方包含原生家庭的親人情不自禁的負面教育,童言童語的轉述再度深化彼此的仇恨心理,導致監護人刻意阻撓探視,然後探視方聲請改定子女監護權之訴。撕破臉離婚了,還不夠!小孩最終成為雙方交火的「受體」,很無辜、很無奈。

通姦除罪反而有利於想脫離痛苦婚姻,特別是配偶背叛婚姻忠誠義務。

對於知道配偶外遇而身心陷入煎熬,迫切想離婚的當事人,現在訴請裁判離婚將比通姦除罪前更容易了。

日後,老公外遇或老婆外遇的當事人,將高度依賴徵信社協助收集證明「長期親密關係」的證據,而不是證明「性器官接合」的證據。

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的要件、素材及舉證責任均較為寬鬆,牽手、親吻、擁抱、民宅同宿、汽車旅館休息…等不當親密行為,即有可能獲判賠償。

裁判離婚訴訟支援

十大離婚要件之一,與人通姦者。

報警抓姦成為絕響,2020年05月29日大法官釋憲宣布通姦罪違憲即日起失效。

配偶與人通姦仍然是訴請裁判離婚的要件之一,只要收集足夠證明配偶與人通姦的證據就可以聲請家事法庭裁判離婚。

在通姦罪除罪化後不能報警抓姦,失去收集「性器官接合」證據的一次定輸贏機會。也同時免除因為要收集證明發生性行為的直接證據而導致的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入侵住居等違法風險,徵信社從業人員受理客戶委託協助抓姦很容易涉犯這種罪責。

證明通姦也可以從證明「同居事實」和「長期親密關係」著手,日後徵信社再也無法以受任具風險的委託任務而向客戶敲竹槓,意味著抓姦花費百萬以上金錢代價將走入歷史,除非您是一個不聰明又不理智的消費者。

然而,裁判離婚勝訴可能依然不容易,仍然需要許多努力地收集證據。